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专业化咨询服务活动。包括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配套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工程落到实处,发挥应有效果,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符合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环境监理的根本目的在于:
1、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目标;
2、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对环境监理单位则要求必须在施工现场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对未按有关环境保护要求施工的,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造成生态破坏的,应采取补救措施或予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