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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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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定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自主查验,是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工作启动、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成立验收工作组、现场工作、提出验收意见、形成验收报告、信息公开、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及整理验收档案等内容。

  建设项目建设完工后对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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